各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:
为及时掌握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,加大资助资金监管力度,客观考评各有关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,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建立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。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内容
主要包括基本情况、资助情况、财政资金分担与到位情况(报表见附件1)。
二、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
(一)报送时间
请各校于每年5月5日、7月5日、11月5日前将报表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(二)报送方式
1. 纸质材料报送。报表加盖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后统一邮寄至指定地址。
2. 电子邮件报送。月报表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。
1.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报表填报组织工作,严格按照报表格式与要求审核、填报各项数据,确保数据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实、抓好。
2. 报表各项数据原则上按照自然年度统计。统计年度内,每次填报的关于资助的数据采取累加方式计算,即5月5日报送的为截至当年4月底的数据,7月5日报送的为上半年的数据,11月5日报送的为截至当年10月底的数据。
3. 本专科生资助子系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全面应用后,资助情况报表将直接通过系统自动生成,不再人工填报。请各高校加快推进系统全面应用。
4. 各中央部属高校可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“通知公告”栏(www.xszz.cee.edu.cn)下载通知及附件。
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,联系人:略。
附件:
![]() | 关于建立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--附件.zip (21.58 KB) |
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7年10月27日